2024-01-26
650
近日,海区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她是一名下岗职工,多年来一直自己缴纳养老保险。最近,听说自治区调整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想通过媒体了解自治区新出台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作了哪些调整。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最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由过去的10个增加至13个,在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发放标准。执行范围是,我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此外,将按照13个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给予相应补贴,对选择1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30元、35元、40元、45元,对选择500元至10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对选择1500元、2000元、3000元缴费档次的均补贴85元。
此外,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包括政府补贴)可以依法继承。在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另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另增加20元。参保人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