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减轻农民负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并且都在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无数个“百姓梦”就串起了“中国梦”。本报从今日起开辟“百姓梦·中国梦”专栏,充分反映全省各地、各部门,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努力拼搏,为实现“中国梦”立足本职,真抓实干谋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展示全省党员干部群众为实现“中国梦”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沉下身子,埋头苦干,大兴务实之风的精神风貌。
“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这句话,曾是十年前,我省农民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真实写照。“那个时候,我做梦都在想,什么时候咱也能像城里人一样,看病能报销,生病不用担心钱呢?”长春市双阳区农民李季春回忆说。而如今,他终于梦想成真,每年每人交70元,生病住院,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报销了。我省今年将正式启动新农合补充保险
“现在,我省农民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5%,不比城里人少了。”省卫生厅农合办相关负责人说。“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了每人每年350元,大病救治病种也由卫生部规定的20种扩大到40种。
除了增加大病救治病种,还将于7月份启动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按照规定,我省根据本省情况,将医药费用较高的重型病毒性肝炎、关节置换等20种重大疾病纳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保障范围,这也就意味着我省重大疾病病种先于国家扩大到了40种。
“除此之外,今年我们将正式启动新农合补充保险,打个比方,患者入院产生医药费2万元,新农合报销约1.2万元,去除5000元的起付段费用,剩余的3000元还要再报销一部分。”该负责人表示,该项目拟7月份正式启动,该项目启动后,农民住院更有保障。住院患者个人花费力争不超过医疗费用的5%。
减轻参合农民经济负担
省卫生厅厅长隋殿军称,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民的“看病问题”解决得不好,将直接影响我省的发展。在农村有这样一句话:“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因此,让农民“看得起病、吃得起药、住得起院”就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2003年7月,我省被国家确定为新型农村医疗试点省之一。我省在九台、蛟河、敦化、镇赉等6个县(市)先行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可以说,效果非常不错。
随着新农合的深入开展,对于筹资和补助的标准也在逐年变化。
新农合的筹资标准由2003年的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2006年的每人每年45元,2007年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现在到每人每年350元。
农民们实现了“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减轻了参合农民患者经济负担。
关于今年医疗改革工作,隋殿军表示,要大力抓好以下几件大事,让百姓满意,政府满意,医护人员满意。
“我们要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利用两三年时间,每个行政村建设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标准化用房。同时,建立省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和省急危重症抢救中心。院前医疗急救部分,分别在吉大一院建立省级医疗急救指挥中心,10个市州级医疗急救中心,42个县级医疗急救中心和790个乡镇级医疗急救站;院后医疗急救部分,分别在吉大一院设置省急危重症抢救中心,在长春市儿童医院设置省儿童急危重症抢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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