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救治病种扩至40种;7月份拟启动补充保险
“2013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了每人每年350元,大病救治病种也由卫生部规定的20种扩大到40种。” 2013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了每人每年350元,大病救治病种也由卫生部规定的20种扩大到40种。 昨日,针对吉林省新农合报销问题,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副处长沈文生表示,除了增加大病救治病种,还将于7月份启动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 新农合范围内住院费 报销比例不低于75% 沈文生说,吉林省按照规定,全面推开终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等18种大病的医疗保障工作。
在此基础上,根据本省情况,将医药费用较高的重型病毒性肝炎、关节置换等20种重大疾病纳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保障范围,这也就意味着吉林省重大疾病病种先于国家扩大到了40种。且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不低于7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的10倍以上。 补充保险拟7月份启动 外省居民可在我省参合 除此之外,今年我们将正式启动新农合补充保险,打个比方,患者入院产生医药费2万元,新农合报销约1.2万元,去除5000元的起付段费用,剩余的3000元就可通过补充保险再报销1500元。 沈文生表示,目前,该项目正在招标,拟7月份正式启动。
2013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年280元,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了每人每年70元。 据沈文生介绍,对于长期居住在吉林省农村地区的外省居民,已办理农村居住证的且没有参加其它医保人员,可纳入吉林省新农合保障对象,并确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 记者 刘力源 40种重大疾病病种 卫生部20种重大疾病病种: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颗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吉林省增加的20种重大疾病病种:肝癌、甲状腺癌、卵巢癌、淋巴癌、膀胱癌、喉癌、鼻癌、胰腺癌、肾癌、白血病(限手术治疗及介入治疗)、心脏病(限住院和手术治疗)、脑出血(限手术治疗)、腰间盘脱出(限手术治疗)、关节置换、蛛网膜下腔出血(限手术治疗)、颅内肿瘤、动脉瘤、急性胰腺炎、下肢深静脉栓塞(限手术治疗)、重型病毒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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