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额创新高
今年以来,我市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社会养老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共征缴社会养老保险费8796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8204万元,增长10.29%,创历史同期新高。
为做好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豫人社养老[2014]79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各类欠费企业下达催缴文书,依法加收滞纳金。仅4月开始征收滞纳金以来,4月、5月两个月征缴额比去年同期相比多收1800万元,促进征缴的效果明显。
二是做好参保单位稽核工作。通过实地查阅职工花名册、工资表、财务统计报表、缴费基数申报表等资料,核对企业申报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属实,有无少报、漏报现象,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同时,在今年的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中,严格把关,对单位工资总额大于职工缴费基数总额的6家企业使用双基数,并对未按要求申报的438家参保企业按照上一年度缴费基数的110%进行核定。
三是重点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补缴的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群发短信,温馨提醒参保欠费人员及时补缴欠费;印发政策宣传手册,告知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做客行风热线,在线解答群众关注集中的热点问题;在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积极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促缴效果突出,仅6月份一个月个人缴费超过1000万元。
四是严格内部管理和考核通报制度。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采取各科室和各县(市)、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月工作计划汇报制度、季度日常考核制度、月目标任务通报制度等各种措施,督促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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