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阿县着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工作
自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东阿县根据“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按照先保后征的原则,积极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制度,确保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全部落实到个人账户,东阿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准备。经过人社、国土资源、财政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密切配合。东阿县逐批将往年的征地协议进行整理,通过整理,确定截止目前,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共涉及乡镇10个、村集体55个,涉及征地资金共计8959.41万元。
?在资金落实过程中,因老百姓对资金分配情况比较敏感,东阿县人社局制定详细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指导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全体大会,研究拟定本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方案应当包括:本次征地的详细情况、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数额、被征地农民个人基本信息及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等。方案应由各方共同签字确认,并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乡镇人社所统一安排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最终养老保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的,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签字后,报县人社局城居保处备案。
?与此同时,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用帐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根据与财政、国土部门共同整理确定的涉征地资金金额,按征地村进行独立记账,做到账薄相符,数据一致。各乡镇、村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参与征地工作并将其每年所需补助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把关,秉承“合民情,顺民意”的理念,在规定时间内将被征地农民养老资金落实到个人账户。没有因此项工作发生一起冲突或上访事件。经统计全县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共计35201人,其中缴费人员26989人,待遇领取人员8212人。待遇领取人员自2014年1月起开始领取待遇。截至目前,共计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发放待遇223.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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