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9.6万;养老保险参保率99.29%
截至9月底,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7.84万人,完成省上下达任务的99.2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19.6万人,综合参保率达99.29%……这一组实实在在的数据,充分说明我市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力度在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逐步完善,养老保障水平在稳步提高。
加大参保扩面力度,做到应保尽保。通过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责任制、定期通报督查和部门联动等举措,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已涵盖国有、集体、外资、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被征地农民、村(居)干部以及城乡居民。到9月底,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7.84万人,完成省上下达任务的99.24%。
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对完善“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机制、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适当提高老农保参保居民养老金、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优化基金存储结构提高基金收益、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等6个方面作出了统一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完善“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机制、适当提高老农保参保居民养老金等有关政策,在全省率先推行。
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及时发放养老保障金。从2005年至2014年,我市已连续10年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人均养老金达到每月2061.13元,年均增长3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也得到明显提高,人均养老金达到每月3010元,年均增长10%。同时,今年各县(市、区)全部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全市每人每月平均达到142.88元。截至9月,全市1.94万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当年发放2372万元,累计发放82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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