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介绍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原则是什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坚持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
三、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且属本市户籍的均可参加。
四、参保人如何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提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经村(居)、镇、街道,双新开发区保障所审核后,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凭个人身份证领取《银行存折》,参保人将自已当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存到银行存折,由银行统一划扣到农保基金专户上。
五、年满60周岁人员如何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1年6月30日已年满60周岁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直接享受基础(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承担,但其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子女应当按年参保缴费。
六、参保人按什么标准缴费?政府如何补贴?
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由参保人选择档次按年缴费。
按文件规定:除省财政每年给予参保缴费人20元补贴外,市政府还加大补贴力度,实行多缴多补。参保人缴费档次选定为300元以下补贴30元(其中省补20元,以下同),400元至600元补贴40元,700元至900元补贴50元,1000元补贴60元。
七、什么是个人帐户,有哪些内容?
市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资助,省、市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储存额目前每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如何计算?
月养老金待遇标准=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月基础养老金为55元,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 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月数相同)。
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引导中青年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的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
十、领取城乡居民社会要符合哪些条件?(自政策实施时未达到60周岁人员)
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应符合下列条件:1、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2、年满60周岁;3、按规定按年参保缴费;4、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享受国家其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十一、参保人如何领取养老金?
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在60周岁当月10日前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在村(居)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员从到达领取年龄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
十二、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个人缴费如何处理?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帐户本息余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十三、已经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如何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已经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再按原标准基础上加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55元。
十四、已参加老农保未达到领取年龄人员如何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
未满60岁且未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将原个人帐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按规定折算成缴费年限,折算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原个人缴费部分财政不再补贴),同时应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和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十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村干部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村干部任职期间按照现行村干部养老保险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按年缴费,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个缴费年度,离职后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继续缴费,待达到领取年龄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条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十六、与其他制度如何衔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和遗属生活补助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办法,待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后实施。
十七、如何克服困难,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1、各级经办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
2、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经办管理。根据上级规定,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参保登记、个人帐户管理、财务管理、发放审核等制度,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过程有章可循、按章办理。
十八、试点启动后,为何要求试点地区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不用补缴费用,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但前提条件是其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置 门槛 会把一些已满60周岁的老年人挡在门外,不设门槛更有利于充分体现制度的普惠性;为防止 逆向选择 ,有经济能力也不参保,等到年老时领取国家给的养老金;应鼓励社会互助。子女参保、父母享受是在社会保障中体现家庭赡养责任的一种形势,有利于扩大覆盖面和促进家庭和睦。
十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但到年满60周岁未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的是否可以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
不可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并且未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的,到年满60周岁时,必须按规定补缴保险费,且不享受财政补贴,这样才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十、对于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将采取何种优惠政策?
按《实施办法》规定: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的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市财政按照最低缴费标准(每年100元)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对城乡居民独生子女和农村居民双女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须领取光荣证、双女父母须落实绝育措施),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市财政对每人每年再增加10元补贴。
二十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城乡居民的 养命钱 ,不少参保农民担心自己缴纳的钱,等老了之后领取不到?
市政府把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无论是政府补贴,还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资金,都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核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省,市将从内部控制、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个方面保证基金安全,防止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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