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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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以来,嘉禾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核查认证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数41976人,立案受理举报15起,查处人数402人,追回金额21万余元。
为防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嘉禾县出台专门文件、采取多种措施,杜绝养老金冒领行为,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一是出台《嘉禾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年检制度,对未年检人员一律暂停养老金的发放;实行奖励举报制度,凡举报冒领养老金行为属实,可得到挽回金额20%的奖励(最低不少于100元)。
二是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社区、乡镇按月上报辖区内领取待遇人员的生存状况,社保机构据此及时停发已故人员养老金;机关事保、企业社保每月将新增退休人员信息报城乡居民社保中心用于比对,从源头上防止社保基金流失;民政部门、老龄委、计生部门每月分别将优抚对象死亡人员、80周岁以上享受高龄补贴死亡人员、享受独生子女(纯女户)家庭养老补助金死亡人员信息报县城乡居民社保中心用于核对,中心及时停止该类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从出口上防止社保基金流失。
三是聘请有责任感、有正义感、热心城乡居民社保事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监督员,及时提供领取待遇人员的死亡信息以及在机关事保或企业社保重复领待人员信息。
M6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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