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企业职工基本逐渐显现出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大量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参保;基本个人帐户没有做实,未能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基金的需求;基本计发办法不尽合理,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还不健全,养老金总体水平还不高;统筹层次比较低,多数地区还没实行省级统筹,基金调剂能力比较弱;企业年金发展滞后,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还没建立起来。
这些都影响到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亟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一是继续确保基本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二是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覆盖范围。
三是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
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缴费时间长短和数额多少与待遇水平挂钩,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是建立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让广大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六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做大基金。
七是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本养老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八是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
九是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建设,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步伐,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推动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流程科学、服务到位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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