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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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基本覆盖面,帮助困难群体参保,丹东市新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
一、部分困难群众可按自由职业者比例缴费
企业与自由职业者缴费比例,根据缴费的时间段不同,相差10%左右。按照自由职业者比例缴费,大大减轻了困难群体的缴费压力。
四类人群可享受这项待遇:从未参保并经确认不能纳入基本养老社会统筹的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其中不包括已批准退休的人员;离开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未再就业的人员;企业职工非本人原因中断缴费,解除劳动关系后转按自由职业人员身份接续参保的;困难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本人申请补缴的。
二、个体工商业户可按原始执照参保
今后,在丹东市取得城镇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无论户口性质,都可以按照个体工商业户参保。参保时间可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办理,但最早不超过1998年1月。
三、省内城市间、城乡间养老关系转移更灵活
在本省范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到异地就业的,可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已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业的,按规定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再就业地不可因户籍不在本地、年龄偏大、缴费年限短等理由拒绝接收。
此外,参保的农民工合同期满返乡务农的,可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其再到城镇企业就业时接续参保。若不再到城镇企业工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所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建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建立个人账户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一次性返还。
丹东市劳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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