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外来工回乡后职保可与新农保衔接
9月23日,东莞市社保局召开了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媒体交流会,针对外来工离莞回乡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是否可在本地领取养老金等问题进行了答疑。
据了解,外来工在莞参保后,若回乡后继续就业,可直接转移保险关系;若不能继续就业,已达退休年龄后在莞缴纳的职保(职工养老保险)可并入新农保,年限和待遇都可累计;未达退休年龄的可在当地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继续缴费直到满足领取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条件。
文/羊城晚报记者 余晓玲 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伟
临退休外来工纠结是否参保
最近,在虎门一企业做保安的老何致电记者称,企业要求全员参保,个人每月要缴纳近200元,他不知该不该参保。
老何称,他来自湖北,十多年前就来了东莞,在多家企业工作过,之前都未缴纳过养老保险。今年他已56岁,离退休年龄仅4年,他认为这时再缴养老保险没什么用了。“4年之后,就算企业还肯让我上班,估计也不能再缴养老保险了”。
老何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在厚街经营一内衣厂的陈女士就介绍说,她来自湖南,父亲就在她的企业工作,最近几年,她一直为父亲缴纳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却在其父亲60岁那年不再受理。“我很想让父亲在东莞安度晚年,不知道为什么社保部门不再受理”。
对此,东莞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根据相关规定,广东省非本市户籍参保人,需在本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而非广东省户籍参保人,则要在东莞已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只有达到在莞缴费年限的条件,外来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才能继续在莞参保。
外来工职保已可与新农合衔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还未达到在莞参保年限要求的外来工不能继续在莞参保,就不能在莞领取养老金,是不是意味着临近退休年龄在莞参保已没什么意义?
对此,东莞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缴费年限未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即缴费累计不满十五年),可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或将养老保险转回户籍所在地或待遇领取地申请延缴。
“从今年8月起,职工养老保险已可与新农保衔接,在莞的参保年限会在他回老家领取新农保的待遇中得到体现,主要体现在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当外来员工离开东莞到异地工作或回家乡就业时,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根据国家的规定,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和单位缴交的(缴费基数的12%的)金额转移到新工作地或家乡。其中,转移的个人账户部分与转入地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单位缴费部分则记入转入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如果在家乡没有找到合适工作,不能继续参加职保,但又不想将东莞的职保并入农保的人员,东莞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部分人员可在回乡后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继续缴费参保,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