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具体指什么
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合同是一个经济生活中的概念,也可以称为契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定义,合同是平赞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也称为保险契约二,是商业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协商,本着真实、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它是保险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保险合同成立;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保险所体现的经济补偿关系必须通过07立保险合同才能得以实现。人身保险合同则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人身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312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人身保险合同作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适用《保险法》、《合同法》等的肴关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人身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法律直接赋予某种合同以特定的名称,并以相应的法律制度调整的合同法律尚未内其砷定名称和特定郎的合同是无名合同一般情况下,只有那些社会经济关系重大、影响深远的合同刁会被法律确定其名称和特定的规范人身保险合同是法律直接赋予名称的合同。
同时,又有《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进行特别的调整。因此人身保险合同是有名合Id, 02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采用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比如必项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就是一种要式合同。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我国保险合同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订立。
这种书面形式既可以详细记载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同时又对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起到证明作用尽竹随着承保技术的进步国外允许电话投保和E-mail投保,但最终还要以出具保单作为保险关系成立和有效的证明。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身保险合同与人身密切相关。其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寿险合同的期限往往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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