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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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概述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履行赔偿和给f寸义务的能力。
在正常情况下,只要保险费率厘定合理,保险资金运用有效,就可以维持必需的偿付能力。但是,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和保险业竞争的日益加剧,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危机也并不是危言耸听。 在实践中,保险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也日趋严重。对于人寿保险公司而言,定价过低、业务增长速度过快、投资管理能力低下、监管不力是其出现偿付能力危机的主要因素。而对整个人身保险行业而言,通货澎胀率、利率、行业盈利率、国家政策等的变化也会对偿付能力产生影响。
从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来看,大多数国家己经完成或正在逐渐地从以市场行为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向以偿付能力为主的监管模式转变。处于市场转型期的我国,目前实施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监管模式,但会逐渐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转变。
对人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各国都有非常具体的规定。目前我国初步规定了偿付能力监管的框架,并且正在积极探索新的偿付能力监管框架。本节将从人寿保险公司的资已支付保费、保证金、总准备金、各项贵任准备金、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及利润分配儿个角度介绍我国对人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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