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大势所趋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大势所趋。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进展一直非常缓慢,并遭到事业单位人员的普遍抵制。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基础理论研究室主任杨良初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说,当前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难以推进,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一是身份歧视。
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都是政府机器的组成部分,行政机关是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是政策研究和参与制定单位,更多的配合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而且事业单位是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社会精英集聚之地,也是社会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知识分子蓄水池。如果将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别改革,势必让事业单位职工产生被歧视的感觉,激起社会精英和知识分子们对歧视性养老保险改革的反感,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二是加剧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呈现碎片化格局,目前已经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在试点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标准、支付待遇、管理办法都不一样,不仅导致不同养老保险制度所覆盖人群因缴费和待遇的差别而相互攀比,也带来管理成本过高,形成制度间的不公平,达不到改革的预期目的。三是试点办法试图通过降低事业单位职工现有养老保险待遇的做法,更不能得到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支持。
试点办法规定,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15年,就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也就是缴费满15年发给15%,这比城镇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发放20%的比例低5%。意味着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待遇要比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低。
而且试点办法对事业单位是否建立职业年金没有做硬性规定,更未对职业年金的缴费率和发放标准没有做出规定,意味着事业单位按试点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后,退休待遇肯定比现行标准低一些。这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难以推开的主要原因。四是国外只有政府雇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单独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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