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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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自濮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获悉,今年一季度,濮阳市按照省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供的110人疑似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信息数据,经过历时一个半月的走访调查取证,已核实87人重复领取养老金,涉及金额11.8万元。目前,已追回56人重复领取的养老金81498元,其余31人重复领取的养老金正在追查退回中。
据了解,自2012年下半年我市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以来,凡具有我市城乡户籍的60岁以上的老人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均可领到60元的养老金。但个别人却有意或无意重复参保、重复领取。
具体表现为:在外地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在我市又按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应主动申请终止并退回已经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有两个户籍,在外地和我市均办理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形成一人两个户籍领取两份居民养老保险金的重复领取现象(应主动申请取消一份户籍,终止并退回已经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在本地既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又按户籍领取居民养老保险金(应主动申请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终止并退回已经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市企业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养老保险是政府为公民开办的社会福利事业,任何人不得重复领取或虚报冒领及死亡后继续骗保,一经查出必须全额退回,情节严重的恶意骗保者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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