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2016国考笔试课程辅导简章:关于2015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养老金 并轨 一直大家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提供2015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关于2015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更多时政热点信息欢迎访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一、养老金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养老金调整办法(一)普遍调整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 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满1 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3.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二)适当倾斜1.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我省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和苏办发电〔2003〕1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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