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明到老明的养老规划精心选择部分商业养老保险
银发浪潮一床难求未富先老老无所依当一系列人口老龄化浪潮引发的担忧铺天盖地袭来,虽然在北京打拼的白领小明刚满而立之年,但他已经逐渐感受到养老带来的危机感当小明成为老明时,究竟老何所依?
面对当前花样迭出的养老模式,究竟哪些靠谱?小明脑洞大开,开始为自己规划一条养老之路。30岁至60岁,小明应该准备啥?30岁至60岁的小明正处于年富力强,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正是为未来养老打基础的时候。如果把现行的养老体系比成一座金字塔,那么塔底是大家熟知的,塔身是,塔尖是个人养老储蓄。
这时候的小明应该做点啥呢?首先小明选择了按时、足额缴纳。也称、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待遇。如今的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作为个人养老的重要补充手段,小明还精心选择了部分。
目前中的、、定期、终身保险都可以达到养老的目的,都属于商业养老保险范畴。商业养老保险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能力,自愿参加,同时也可以当作一种强制储蓄的手段,帮助年轻人未雨绸缪,避免年轻时的过度消费。商业养老保险的好处是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不仅为投资者回报以高额的养老金,还能让其获得意外、疾病、医疗等方面的保障。此外,经济条件尚可的小明决定再定向投资一些养老基金。养老基金定投就是指每月固定投资一定资金在养老基金上,从而获取相应的收益。
长期下来,复利效果凸显,让平时不在意的小钱在长期积累之后变成大钱,充分保障养老金的需求。60岁至80岁,老明可以选点啥?哼唱着最美不过夕阳红,60岁的小明迎来退休生活,称呼也终于变成了老明。这时候的老明可以选择哪种形式的养老方式呢?刚刚退休的老明根本闲不下来,因此他首先选择了社区居家养老。即老人居住在家中,由社会来提供养老服务。这是老年人在家庭居住与社会化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可以确保老人、子女、养老服务人员、政府各取所需,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特别是近年来很多地区推出了以虚拟养老、一站式养老为代表的社区养老模式,涵盖紧急救助、医疗服务、居家服务、健康管理、政策咨询、精神关爱、社区生活等多项服务,老年人拨打电话即可预约上门服务,有效地解决了社区养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一直以来,老明特别热衷于旅游,只是囿于工作繁忙没有机会多出去走走看看。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同时,老明决定在冬夏两季选择候鸟式养老作为补充。候鸟式养老又称异地养老,指老年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像候鸟一样,冬天去温暖舒适的南方过冬,夏天到清凉宜人的北方避暑,以家庭团聚或者旅居游览为主要目的的特色养老方式。候鸟式养老集健康管理、旅游休闲、文化娱乐为一体,主要包括迁居式异地养老和旅居式养老,是区别于传统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新型移动养老方式,提倡在游玩中健康快乐地享受生活、颐养天年。
这种养老方式需要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和身体条件上,并非适合大多数人。老明平时爱热闹,特别喜欢交朋友。闲暇时,三五老友聚到一起,一度打起了合居养老的主意。合居养老,指一些老年人可以商议将自己的住房出售,将钱财合并一起,对养老问题做个特殊组合,在较好的地段合资购买面积较大,功能较好的住宅,大家居住一起,合作购房,共同居住开销,结成一个养老的生活共同体搭伴养老。
这种养老模式不仅可以让生活成本大幅度降低,也有效消除了老年人寂寞空虚感。80岁之后,老明可以去哪里?已至耄耋之年,老明依旧精神矍铄,但是眼花、耳背、腿脚不利索等小毛病慢慢显现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独立、自主地生活成了问题。这时候的老明需要做出哪些养老选择呢?观念相对传统的老明首先倾向于与子女生活的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与社会养老和社区养老相比,家庭养老是把社会的养老功能转化为子女负担,老年人根据民族、生活等习惯,选择随子女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
这种养老方式不仅能促进代际交流,给予老年人精神归属感,还能使老年人感到安全和对亲情需求的满足,满足老年人叶落归根的心理。当然这种模式有利有弊,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子女数量少、不在身边、事业压力大等问题愈加突出,这些问题都使以子女为核心的家庭传统养老功能面临着弱化。
随着时间推移,老明对护理的需要越来越高,家人的照顾已经不能满足老明需求,于是老明选择了机构养老。机构养老,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包括养老院、养老公寓等多种形式。喜欢过群体生活的老年人,或组建大型的老年社区,组织大量的老年人自愿前来入住,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所需要的各方面专门化服务,尤其适合于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养老。小明可借哪些的东风?脑洞大开后的小明心想,近年来,除了个人的养老规划,政府对老年人有没有相关权益的保障、优待的政策措施呢?原来早在1996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老年人优待。
2013年,新修订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社会优待专设一章,在立法架构上提升至与、社会服务等章节并列的地位。此外,民法、刑法、婚姻法、合同法、个人所得税法、旅游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无障碍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优待老年人作了规定。2013年,24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将原来的5类20项优待扩展至6类38项,进一步更新完善了优待政策体系。
特别是2005年以来,31个省(区、市)都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优待条目,其中,27个地方出台了专项优待规定,吉林、湖北、广东、陕西、新疆5个省(区)将优待规定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目前,已有19个省(区、市)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22个省(区、市)出台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身在北京的老明还能享受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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