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人们因年老而失去劳动收入时经济生活的重要保障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人们因年老而失去劳动收入时经济生活的重要保障。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关系在流动中难以实现顺利转移接续,必然损害其养老权益,进而影响其老年生活,同时也影响着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健康发展。
因此,这一问题倍受关注,成为社会保障领域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韦樟清新著《中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及时抓住由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而出现了大量的退保或断保现象这一热点问题展开研究,通过深入分析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提出了中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建设框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综观全书,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具有较为严谨的研究思路。作者首先依据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内涵,引申出养老保险关系的实质,即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在年老时享有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经济保障的一项养老权益,是养老权利与养老利益的统一,进而指出,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是指劳动者在流动中养老权利的保护和养老利益的平衡。以此为研究基点,探讨了我国现行“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偏低的社会统筹层次,以及基于现行制度下地方利益的保护主义和个人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等内容,考量其是否阻碍了劳动者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接续,是否使劳动者的养老权利丧失以及养老利益受损。
通过深入分析,作者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某些缺陷。尽管我国在2010年和2014年分别开始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劳动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问题,但这些措施是在没有改变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其解决途径,仅是一种“修补”式的举措,无法彻底解决劳动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以及劳动者养老权益的保护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就是改革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政府与市场机制适度选择的养老保险四支柱新制度,从制度改革的角度探讨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根本思路。
二是抓住现象背后的本质问题进行分析。从表面上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是是一个手续操作问题。作者透过现象抓住其背后的本质问题,认为养老保险关系的实质是劳动者根据国家或社会制定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在退休后享有从国家或社会获得一定经济补偿和服务的养老权益。这种养老权益既有质的规定又有量的规定。从质的角度来看,是指公民在年老而没有劳动收入时享有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即养老权利;从量的角度来看,是指公民在年老而没有劳动收入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多少的物质帮助,即养老利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意味着劳动者的养老权利可能丧失,以及养老利益可能失衡或受损。因此,养老保险关系问题就是劳动者在流动中养老权利的保护和养老利益的平衡问题。作者并以此为基础,侧重从量的角度来考察转移接续问题。
三是从一般与个别的相互关系中探讨。作者首先从共性的角度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进行一般性分析,然后,分别对四种类型进行分析,从个性中寻找共性。作者认为,除了当前最为突出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移接续这一类型之外,还有诸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企业工作后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四种基本类型。在分别加以研究的基础上,从个性研究中发现了其中的共性,即转移接续难的根源在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存在某些缺陷。
四是整体性的视角考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作者不仅考察了城镇企业职工跨省流动时遇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而且将之扩展到整个社会劳动群体因流动而出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进而提出了针对所有劳动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对策选择,就是构建我国政府与市场机制适度选择的养老保险四支柱新制度。纵览全书,尽管某些分析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但作者提出了独到的、比较系统的分析框架、分析结论和政策建议,对于当前养老保险问题研究提供了不少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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