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养老保险何处寻
□文、图 信息时报记者 董有逸 “我明明工作了26年,为什么只有 17年10个月的养老保险?”今年62岁的顺德大良老人伍锦坤面对消失的“8年养老保险”,疑惑之余又愤愤不平。近日,记者接到大良两位老人的报料,由于 当年的档案已遗失,当年的工龄也不被社保部门认定,经多次奔走后也无法解决。目前两位老人拿出的相关履历证明社保部门不认可,让他们的维权陷入僵局。
合同档案遗失
工龄无法认定 伍锦坤今年62岁,于1985年开始在大良南一二街道(现为大良南华社区)的治安队工作。2011年,他年满60正式退休领取养老金时,他才惊讶地发 现,单位为他缴付的养老保险从1994年才开始,与其实际工作时间相差近8年。于是伍锦坤前往顺德社保部门咨询,被要求出示这8年的工作档案或合同。但伍 锦坤表示,由于他和工作单位都搬过家,合同已经找不到。此外,窗口人员还告诉他,顺德社保局1994年才成立,之前近8年的社保已经没有办法再补。 无独有偶,家住大良新滘一街的罗英好也遇到了类似的“难题”。罗英好说,她在1982年5月至1995年5月在原大良镇第一塑料制品工业公司(后转制后 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第一塑料电器有限公司)工作,工龄12年。后来,她办理退休手续时到佛山市顺德区第一塑料电器有限公司提取档案时,该公司却告知她档案 已遗失。结果,社保部门未认定罗英好这12年的工龄,她自己一次性补缴了40956.75元才享受了养老退休待遇。 档案不见了,难道就 看着这几年的工龄凭空“消失”吗?心有不甘的罗英好在律师的建议下,去大良相关部门找到了当年的《(大良)镇属工厂干部职工花名册》,自己的名字赫然在 列,上面还标注着其为职工身份;此外,她还找到了原来同在大良镇第一塑料制品工业公司工作的、现在也仍是佛山市顺德区第一塑料电器有限公司职工的谭先生。 谭先生为她开了一份具有该公司盖章的书面证明,证明罗英好的确曾在原大良镇第一塑料制品工业公司工作,但在时间上也只写了1982年至1991年期间。
而伍锦坤则暂时无法找到任何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但他表示,原工作单位的民警、现大良新松居委党总支部书记罗裕广可以证明其当年在大良南一二街道的工作 履历。罗裕广证实,伍锦坤确实在1985年开始在街道治安队工作,当时由于派出所包括所长在内只有4个民警,需要增派人员维护治安,所以聘请了伍锦坤为治 安员参与工作,但因为他不是城市户口,所以没有编制。 相关证明不被认可 维权陷入僵局 罗英好拿到了上述两份证明材料证明了其当年的工作履历,随即向顺德法院起诉佛山市顺德区第一塑料电器有限公司,要求赔偿因遗失档案而造成其补缴保险的损失40956.75元以及因实际工龄未确认造成的养老待遇差额损失30400元。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塑料电器有限公司则认为,因为顺德地区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时间为1994年1月1日,罗英好在1991年5月从该公司离职,他们没 有义务为其承担补缴社会保险费。至此,罗英好到底是在1991年还是1995年离职便成了关键。罗英好称,谭先生原来愿意证明她的实际工作经历,但知道其 要打官司后,便表示自己仍是该公司员工,现在不便说得太多。记者试图电话联系他,但几次均无人接听。
顺德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则对记者表示,罗英好的情况他们也很同情,但问题解决的唯一办法是罗英好找到能证明自己当年是原大良镇第一塑料制品工业公司的职工身份的书面资料。对于罗英好目前提 供的两份证明,他表示,《(大良)镇属工厂干部职工花名册》并不能有效证明罗英好的职工身份,佛山市顺德区第一塑料电器有限公司开出的具有盖章的证明目前 社保部门也无法认可。“在目前的政策下,事后证明的方式是不被认可的。”他建议,罗英好可以到工厂或者相关部门找找,看能否找到更有力的书面资料。
记者随后到大良街道办相关部门要求查询当年罗英好的职工资料,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给的资料都已经给了罗英好,如果还有其他资料,应该去顺德区第一塑料电器有限公司找。但问题在于,让罗英好去顺德区第一塑料电器有限公司找到有利于自己赔偿诉求的证据并不现实。 而伍锦坤的诉求同样没有任何进展。顺德社保局大良办事处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改革开放初期,部分用人单位的主观原因等历史原因,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时。职工在了解情况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缺失的养老保险,不过应该提供当时的合同或者其工作档案。但是,原有 单位出具的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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