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值得期待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报三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目前已经开展了相关基金模拟运行测算,并已形成了方案初稿,拟在进一步论证后适时上报国务院。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由于此前的社保制度存在地域壁垒,员工的社保待遇流动比较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到了退休年龄无法在务工地续保、退休。对此,有外来务工人员无奈退保,拿回个人账户里的钱,单位代为缴纳的保险费则被当地社保部门“充公”。对于未交满最低缴费年限到了退休年龄或者变换务工地点的参保人来说,多年的养老保险金可能就是一笔零存整取的银行存款(且拿回的只是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制度画地为牢,影响了千千万万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虽说各省市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但大部分地区仍然仅止于制度或者通过很小比例的调剂金形式部分统筹,只有少数地区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金省级统收统支,其他地区基本都是停留在县(市)级统筹阶段。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困难,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则由于各地情况的千差万别,中央和地方如何分别投入,参保人跨地域缴费、退休,地区之间利益如何协调,政策如何衔接,参保人缴费比例和退休待遇如何确定,权利如何保证等,成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点与难点。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与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千差万别,养老保险参保办法与缴纳金额不同,也就意味着参保人在不同地区参保,退休待遇不一样。按照规定,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时,不仅可以转移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以转移部分单位缴费。转移个人账户不难,但是单位缴费往往纳入原参保地的社保统筹基金。单位缴费转移比例如何确定,是一个现实问题。如果单位缴费转移比例过低,既给参保人利益造成损失,也会加大转入地政府的经费压力。但是,如果单位缴费转移比例过高或者全部转出,养老保险转出地也不会愿意。因为这笔钱已经纳入统筹基金。要转出地把已经吃进去的钱“吐出来”,势必会触动转出地的既得利益,谈何容易? 此次人社部即将形成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初稿,让参保人的养老保险权利实现全国漫游,体现了政府破解社保难题的决心。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既需要养老保险转出地拿出诚意,体现责任感,也需要中央就这个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制定配套监管问责机制,避免有的地方社保部门人为制造障碍,架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惠民灵魂。当然,要真正提高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政策效率,除了国家从宏观层面进行顶层制度设计以外,尤其需要地方政府体现更多责任担当。初稿提出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跳出了传统地域的条条框框。其中,参保人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可转移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这些拟订制度可圈可点。笔者期待,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能真正破除地域壁垒,切实保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帮助更多人实现老有所养的夙愿。 从长远来看,打破户籍壁垒,把每一个人都纳入权利保障视野。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大市场,社保政策全国一盘棋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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