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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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讯:1月1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全市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工作一年来,共筹集养老保险补偿资金4亿多元,目前已经为2万余名60岁以上被征地人员发放养老保险补偿资金1.8亿元。2015年1月6日,市政府印发了《襄阳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新机制。在各级政府申报新征土地项目时,为被征地农民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其全额补偿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确定;各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老被征地农民(老被征地农民指2006年至2014年期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所需资金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襄城、樊城、高新、襄州、谷城解决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问题,实行比照2015年新征地一次性全额养老保险补偿标准计发养老保险补贴。枣阳、宜城、老河口、南漳解决老被征地农民问题,实行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养老保险补助。同时,保康、襄州、高新区将已经参加社会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实施。?各县(市)区、乡镇(街办)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按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对2006年至2014年期间的老被征地农民进行调查核实,共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16万多人,已经纳入社会保障对象1.82万人。去年以来,全市共申报新征土地项目222个,审核被征地农民1.1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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