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最新消息
3月11日讯: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施新的养老保险政策进入倒计时。昨(10)日从市机保局获悉,我省已于2015年底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登记工作,相关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中。机保试点个人缴费比例走过3个阶段 ?去年,国发2015[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引起人们广泛关注。记者注意到,这一文件的主要精神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文件精神,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将全部纳入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其时间上限为2014年10月1日起。据了解,我市市本级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缴费比例走过3个阶段:1996年4月至2001年12月,个人缴纳金额为本人基本工资的2%;2002年1月至2007年12月,个人缴纳金额为本人基本工资的4%;2008年以后,个人缴纳金额仍为本人基本工资的4%,但单位交纳1%的部分划归个人账户,这一比例持续至2014年9月底止。市机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新的机保制度在征收政策上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将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其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最大亮点实施省级统筹,因此起点高据悉,在支付政策上将分为老人、中人、新人3种类型分别执行。所谓老人,即2014年10月1日以前的退休人员,实行新机保后将保持现有待遇,今后按新机保政策进行调待。所谓中人,即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采取过渡办法,通过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所谓新人,即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人员,其退休最终待遇与自己每年交费情况直接挂钩。据了解,新的机保政策改革最大亮点是,由于实施省级统筹,因此起点高。对于这项事关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切身利益的改革工作,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而国发2015[2]号文件的出台,也是多年调研、酝酿、准备的结果。我市实施机保改革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做到全覆盖。友情提示:断保人员应尽快接洽养老保险关系事宜目前,正处于新老机保政策过渡期,市机保局相关人员提醒,由于涉及新老机保政策过渡,对原老机保试点人员的利益有一定影响,请市本级、各县(市、区)原属机关事业单位身份并参加过老机保,后因各种原因离职(调动、辞职、辞退)的断保人员,尽快与原单位及其所属机保经办机构联系,接洽养老保险关系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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