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20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新政
5月23日讯:5月19日,我市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市直及各县区70多个单位、部门参加会议。根据中、省规定,市政府出台了《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这次改革坚持四项原则,一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二是公平和效率相结合,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待遇确定机制,从按退休时的最终工资打折计发退休费转变为按照整个职业生涯的缴费计发基本养老金;三是量力而行,按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的要求,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四是平稳过渡,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革了基本制度模式,从原来的单位保障方式改为社会保险方式,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与企业总体一致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单位和个人缴费按规定缴费;改革了退休养老待遇确定机制,主要按照个人历年的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等确定养老保险待遇;改革了待遇调整机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改革了养老保险体系结构,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一的退休费改为基本养老金加职业年金,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会议强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我市近10万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前一阶段,市政府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贯彻实施方案,有关部门提早对机构、场地、人员等进行整合,从政策解读、信息系统建设和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各级组织人社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省上统一制定的政策,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先易后难、协调推进,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培训宣传,做到把政策弄懂、学通、吃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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