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金如何处理?待遇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每个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签约的用人单位都会为自己购买五险一金,其中有一类保险就是对于日后生活非常重要的养老保险,它可以保障自己在退休以后依旧有工资领取,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这种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商业保险是以投保的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根据契约规定给予投保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随着物价上升和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商业保险只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的确定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以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为实现法律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事务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商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自主经营的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其管理工作全部围绕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而进行的。
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方法如何?养老金待遇标准怎样?1997年《决定》对于个人的缴费年限有何规定?对于基本养老金又是如何规定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养老保险金如何处理?
养老金待遇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设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蓄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其个人帐户储蓄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过渡性养老金
《决定》实施前已经离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
《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衡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本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
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受经济合同法保护,属于经济立法范畴。我们在投资理财为自己的未来作规划的时候,不能盲目的追求销售人员所推销“低投入、高收益、低风险”。投资有风险,需要大家谨慎的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不要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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