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和现状
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已经有多少年,在其历史的发展中,可分为几个阶段?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是什么?什么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呢?对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有些什么规定?哪些优点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所体现的呢?
1.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到目前为止,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的历史已有20多。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第二阶段:1992-1998年,为推广阶段。第三阶段:1998-2002年,进入衰退阶段。第四阶段:2002年至今,探索创新阶段。
2.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现在分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三个部分。2006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全年共有355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53万人,全年共支付养老金30亿元。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4亿元。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从2006年起,一种全新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开始在我国部分省区市实行。新政策实行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筹资,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金还会相应增加。
根据这一政策,今后我国凡具有农业户口,男16周岁到60周岁,女16周岁到55周岁的各类人员,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金额,乡镇及市区政府会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相应的补贴。根据缴费标准的不同,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后每月可以领取到数额不等的养老金,但均高于当地农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以北京为例就是每月领到100到1086元不等的养老金。
(2)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级政府或部门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文件,探索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2005年底,已有400多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制度,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400多亿元。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3)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的探索。
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要求,山西省、北京市、福建省等地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农民工参保办法,如山西省提出了一厂两制的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思路,即城镇户籍职工参加城保,农村户籍职工参加农保,并制定了可行的参保办法和业务规程。各地的探索和试验,对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维护其社会保险权益,并带动和促进农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做法,符合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心理,也符合政府、集体、个人合理分担责任的原则。一是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差异大、农民收入不稳定的现实;二是实行个人账户模式,基金所有权清晰,农民对过去一平二调的担心得到解除;三是完全实账管理,养老金标准按个人账户积累额确定,没有固定的替代率,有限责任是政府承担的,不会让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一些地方从当地实际出发,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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