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呢?
昨天上午,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举行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解读在线活动,该厅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就广大网友关心的养老保险省内、省外转移政策,该到哪办手续以及该怎样办手续等问题,进行了权威解答。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该怎么办
问:我想咨询一下,具体该怎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答: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在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他的工作单位向其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提交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也就是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与基金转移手续。
办转移不必来回跑
问:转移办法在转移接续办理程序上的规定确实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可是假使参保人已经离开了原参保地,并在新就业地又参保缴费了,为了接续原来的养老保险关系,非得再跑到原参保地一趟吗?
答:不必的。只要流动就业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准确告知原参保地为何处,原工作单位的名称,可由新参保地与原参保地电话联系,办理转接手续的。
省内转移业务暂停办理
问:你好,我是在连云港参保的,现在单位在南京,养老保险怎么转移,需要哪些手续?
答:《暂行办法》出台后,我省下文要求暂停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这是由于下一步,我省要按《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实施意见,并报部备案。
灵活人员转移全部缴费
问: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转移养老保险时,是否可以将所缴纳的两成全部转走
答:灵活就业人员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是与其他人员一样转移资金:首先是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就是1998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累计本息,1998年1月1日后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其次是统筹基金,也就是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因为统筹基金部分也是由本人缴纳的,实际上就是个人缴纳的百分之二十全部转走。
4050人员参保建临时账户
问:外地户籍首次参保时已经超过40、50的是否建临时账户?此类人员跨省转移往何处转?
答:外省户籍首次参保时已超过40、50的,按《暂行办法》规定,应建立临时账户。建立临时账户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到达退休年龄时,可以把建立临时账户期间的全部缴费(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与全部单位缴费)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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