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633
28日,云南省老龄委和省政府法制办在昆明联合召开《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5周年座谈会。会议总结《条例》实施5周年来的成绩和经验,查找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为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出谋划策。
农工党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云南省委主委陈勋儒,省老领导李树基、李明德出席座谈会。
陈勋儒指出,《条例》实施5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重视老年产业发展,推动云南老龄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与会代表们认为,《条例》的贯彻落实,对于云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龄事业科学发展,实现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家就加快推进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老龄事业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据了解,《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07年7月正式实施以来,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加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制度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全覆盖,全省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条例》扩大了老年优待享受惠及面,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高龄老年人津(补)贴制度,创设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交车等26项老年人社会优待措施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