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养老保险连缴15年是否就可以退休了呢?
缴够15年可退休太片面
养老保险连续缴够15年便可退休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国务院在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从这一规定看,缴费年限既未规定要连续,也未规定满15年即可退休。
根据目前退休的政策,参保职工是否具备退休条件主要是由本人的年龄来决定的,而与他的缴费年限无关。因此,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规定,只是对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定其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和计发方式的规定。
无人事档案不影响缴费
据了解,机关事业单位自行招用的人员(临时工)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内,而是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有无人事档案,并不是参加养老保险的必需条件。
如果临时工过去始终没建档案,用人单位只要持劳动合同、参保人的居民身份证,即可到单位所在县(市)、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增员及缴费申报手续。
个人缴费由企业代缴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养老保险费是按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总额做基数,分别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规定的比例共同缴纳。其中,劳动者个人应该缴纳的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因此,缴费的多少是由劳动者上个月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的多少决定的。
劳动者收入低时,缴费额就少;收入高时,缴费额就多。
按下限缴费视工资而定
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当劳动者上个月的全部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时,才能按缴费下限缴费。
当劳动者上个月的全部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下限时,则应按实际收入缴费。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了每个参保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额的多少,并决定了参保人将来领取养老待遇的高低。因此,当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下限时,单位按最低数为其缴费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据悉,最低数是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临时工也有个人账户
按照有关规定,无论何种用工形式,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依法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每个参保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作为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计算其退休待遇的重要依据。
离职后个人账户怎么办
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自行招用的人员(临时工),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最后一个缴费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并不间断计息。待他们再次就业并重新缴费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其接续个人账户及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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