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领养老金到底划不划算
根据人社部的说法,可能今年年底就要酝酿推出延迟领取养老金的相关政策。对个人而言,晚领养老金到底划不划算呢?我们不妨来算一下。由于具体政策尚未出台,我们只能以目前全国唯一试点。上海的“柔性退休”政策办法进行试算。需要说明的是,这一计算还没有能完全考虑到其他许多因素,所以具体结果还应以相关部门执行的为准。
上海“柔性退休”凸显人性化特点
根据上海试点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参加上海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本文所有计算都针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不涉及综保、镇保、农保和机关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都可以延迟申领养老金。
根据规定,符合实施范围对象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在上海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如企业工作需要,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者,经本人申请,与企业协商一致后,可延领基本养老金。但延领期限为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男性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自办理延领基本养老金申报备案手续的次月起,企业及个人需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但不再缴纳医疗、失业及生育保险费。延迟者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规定执行。这一试点的推出,也受到了各方的肯定。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受影响
按照相关政策,1993年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新人”,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1993年后退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这三部分。
自2011年1月1日起,上海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的计发引入指数化工资概念,在基础养老金计发中,将引入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即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一部分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一部分则与参保人员本人缴费工资挂钩。今后,基础养老金这一部分,月标准将以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体现“多缴多得”的特征。同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方式保持不变,仍以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由于“新人”距离退休年龄较远,因此“延迟申领养老金”影响较大的是“中人”。由于“中人”在新制度(统账结合)实行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需再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过渡性养老金。其金额可以从养老保险单上看到,是固定折算好的一个数字。
如果延迟申领养老金,一方面,会导致个人缴费年限拉长,因此对基础养老金部分的缴费年限和指数化工资都会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继续缴费,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会增加。同时,由于延迟了申领养老金的年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的月数也会发生变化(表2)。因此,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也肯定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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