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半年增加2.99万
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的长效落实,今年以来,我市通过组织开展干部示范宣传、上门宣传、集市宣传、短信平台等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营造了持续参保和应保尽保的良好氛围,上半年新增参保居民2.99万人。
我市于2010年率先在全省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实现了制度和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自2012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月养老金标准从55元提高到110元,翻了一番。提标后,我市月人均养老金由147元提高到人均202元,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相应的提升,不仅增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力,也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参保热情,参保率由2011年的95%,增长到目前的98.9%,2012年新增参保居民3.75万人。
在个人缴费档次设置上,我市结合实际设置了100元至2500元九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参保人在履行完缴费义务到达待遇领取年龄时可按月领取不同金额的养老金;为充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我市加大政府补贴力度,规定市、区(市)对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缴费即补;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每人每月110元的基础养老金。还规定,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所属成员给予参保补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长期的惠民工程,为强化城乡居民长期缴费和持续参保意识,确保制度的健康运行,我市相关部门和区市利用春节前后人员集中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通过组织干部示范宣传、上门宣传、集市宣传、短信平台等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今年春节期间,各区市共印制《宣传手册》90万余份,《政策问答》160万余份,《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10万余份,全面营造了浓厚的参保和缴费氛围,推动了城乡居民理解、接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据了解,上半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9.9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91.2万人。期末累计收缴保险基金96.2亿元,期末累计支付待遇51.6亿元,滚存44.6亿元。养老金发放率100%,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96元。
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养老保险对于人们的意义就是在当人们年迈退休在家时,生活能够获得一份保障,减少子女的生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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