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保
记者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十二五”时期全市将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实现充分就业、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等一系列的利民惠民的政策。据了解,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5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5万人。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5万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普遍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70%。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500万人,覆盖60%以上人口。城乡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五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3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3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同时,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5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3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0︰40︰50。
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决定和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职工工资水平合理较快增长,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另了解,劳动关系将更加和谐稳定。
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得到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仲裁结案率达到99%。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以“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为基础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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