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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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完成。从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进入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206年7月至2017年6月)。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直接影响到参保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各参保单位须按时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对提交的相关报表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不按时、不如实申报所造成的后果,由单位自负。
据悉,这次调整的依据是2015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从7月1日起按新的缴费基数征收。在这次调整中,2015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231元,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按我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进行调整规范,最低缴费基数为1338.6元,最高缴费基数为6693元,企业缴费费率为单位20%、个人8%。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从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也将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以在我市201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进行选择,缴费费率为20%,2011年缴费年度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最低月缴费额为267.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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