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社保将实现
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推行后,40多万自由职业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便成了昆明市实现“全民社保”唯一的空白点。而这部分群体即将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记者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明日将对《昆明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听证。一旦该制度实施,昆明将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3大养老保险制度互相衔接与补充的城乡统筹养老保险体系,真正实现全民社保。
“办法”明确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为,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昆明市户籍,年满18周岁,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其它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办法”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0%,市、县(市)区政府补贴比例分别为5%。对于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及以上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不足15年(180个月)的,则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而如果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则需一次性缴纳15年(180个月)的养老保险费,(实际年龄超过上述年龄,每超1年缴费年限减少1年,但最少不得低于5年。)
其中,对于办法实施后迁入本市的城镇居民,“办法”做了特殊规定,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按20%的比例由本人一次性缴纳10年的养老保险费,并逐年缴纳5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后,可以按本办法领取城镇居民养老金。养老保险适用范围: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昆明市户籍,年满18周岁,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其它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0%,市、县(市)区政府补贴比例分别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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