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金五个问题不可推卸责任?
一问:养老金历史欠账何时还清
政府在养老问题上的投入不足,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养老金空账问题的不断扩大。众所周知,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低工资、高就业的安排意味着政府对职工养老、住房、子女教育等基本生活保障的责任承诺。只不过当时我国人口结构还很年轻,老龄化问题还十分遥远,所以这部分当时没有从职工工资中提取的养老金,实际上已经被统筹用于国家经济建设中去了。然而当我国从计划经济转轨至市场经济后,却并没有及时还清这笔历史欠债——从而导致许多“老人”和“中人”在退休后缺乏足够的养老金,因此不得不动用“新人”账户的资金去填补这一巨大的历史窟窿。眼下,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这个窟窿正越来越大,许多老龄化严重地区的养老金已入不敷出,使得养老金个人账户形同虚设,同时不得不依靠财政补贴勉强维持。
政府应该正视这一历史欠账,通过加速国有股股权注入社保基金等方式尽快补上这一窟窿,而不是整天琢磨着通过类似推迟退休年龄的办法把自己本应承担的责任转嫁到民众头上。
二问:社保缴费比例能否下调
正是由于在上一个问题上政府始终无法给出妥善的解决办法,使得我国的社保缴费比例迟迟无法下降。巨大的社保(其中又以养老金缴费比例最高)缴费负担不但直接降低了民众的可支配收入,不利于我国国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和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实施,同时还变相提高了企业的负担(社保的强制性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一种税)和经营成本,在当前“稳增长”的关键时期,更是不利于经济发展。更何况,这种几乎是全球最高的养老金缴费比例也是政府在变相把自己本应承担的养老责任转嫁给民众,因此降低缴费比例已是当务之急。
三问:民办养老院能否得到政策扶植
养老除了要有钱,还要有足够的护理机构和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因此政府的养老责任除了要给退休人员能够维持基本生活的养老金外,还应该积极建立和扶持社会养老机构。然而我国目前的公办非盈利性养老机构虽然获得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但由于僧多粥少导致绝大部分老人根本住不进,而民办养老院要不就是收费过高,普通老人根本住不起;要不就是入不敷出,举步维艰。因为近年来随着地租、人工、食品等价格的不断上涨,养老院的经营成本也不断增加,然而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植性政策和规定,这显然需要政府出面解决。如何在场地、人员培训,尤其是税收上给予民办养老院以扶植,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是摆在政府面前的又一重要课题。
四问:特殊老人群体如何养老
在致辞中,吴玉韶还特别强调了家庭养老功能的重要性,并认为这可能比养老金和养老机构多少的问题更重要。
“养儿防老”本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肇始于上世纪70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却使得这一传统养老模式难以为继。因为一个子女很难支撑起赡养两位老人的责任,尤其是随着老年人越加长寿,使得许多独生子女成人后可能要赡养他们的父母和祖辈,即“421”家庭结构,在这种家庭模式下指望下一代来供养老人,既不科学也不现实。
与此同时,中国的老龄化还同时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许多农村和中小城镇的年轻人都进入大城市工作生活,无法留在家乡照顾父母,而由于城市的高房价和高物价,许多年轻人成家后也无法把父母接到身边照顾,农村巨大的空巢老人群体同样很难享受到家庭养老。
当年政府之所以宣传“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就是因为预见到了将来会出现家庭照顾缺位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问题,对于这些老人来说,不靠政府,他们还能靠谁?
五问:双轨何时变单轨
最后也是民众最关心的问题是:我国政府在养老福利上本就投入不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拨给了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正是由于这一规模庞大的依靠财政拨款领取养老金的群体的存在,挤占了政府对企业职工的养老投入。更何况,工作性质相近、年限相同的职工,从企业退休和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可能相差数倍,许多中小企业的职工退休压力远大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农村养老更是困难。这种“公务员养老靠国家,民众养老靠自己”的双轨制养老模式成了我国养老金制度中最受诟病的一点。在不合理的双轨制没有改变之前,作为现行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者,全国老龄委副主任吴玉韶恐怕多少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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