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养老制度完善受韩国养老保险制度启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养老制度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尤其是提出了“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学习和借鉴同在亚洲与中国有着相似文化传统的韩国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经验,对贯彻和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完善各类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及营运。这方面可以借鉴韩国在养老基金主要由公团或委托金融机构来运营的成功经验。目前我国与养老保险基金有关的各类基金包括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等,前两类已实现专业化的市场投资运作,但数量最大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还比较低,可以考虑加大市场化运营的力度,更多运用金融工具来实现保值增值。
加大对各类基金管理机构的统筹力度。通过机构的统筹逐步实现基金的统筹。可以借鉴韩国的管理模式,对公立的年金部分,由政府统一管理,尤其是对基础养老金部分,争取做到从目前的省级统筹逐步提升到国家级统筹的水平。同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专业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加强对各类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统筹和基金的统筹,也有利于逐步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个人账户”的新要求。
同时加强公共政策的引导。韩国对教育的重视体现在养老制度中对公立和私立教师的政策引导,教师具有税收激励的RPS和PPS,因此,我国可以通过诸如养老制度和税收等公共政策对一些重要领域和重点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引导,从而加快该领域和行业的发展。另外,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渐进式延长退休制度相匹配,可以考虑把年金的开启年龄从60岁逐步调到65岁,从2014年开始,每5年延长一年,到2034年65岁才能获得全额养老金。
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多重保障网的建设。养老保险与其他保险体系协同运作,构建起每个公民的社会保障的个人防护网,除此之外,还应重视家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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