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将启动
从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获悉,自2014年7月开始,我市对已参保的离退休职工进行生存状况调查和资格认证,从源头上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共计64万余元,依法行政处理多名冒领养老金人员。
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通过市公安系统人员比对疑似死亡名单,对全市开展全面清理死亡冒领养老金专项行动。通过与公安部门数据库对比等方式核实,截至目前,已经查处了多起冒领养老金事件。针对冒领养老金的事件,他们会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政策讲解,通过做实思想工作,让其认识到冒领养老金属于违法行为,主动申报死亡,退还多领养老金。对拒不退还冒领养老金的采取依法追收,通过法律程序,采取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方式,依法追回冒领的养老金。
新招:人脸识别系统开始试运行据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防止冒领的主要手段是年检。每年的1月1日至10月31日,离退休人员需要在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资格审查,持本人身份证、退休证进行年检。而对于一些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来说“千里迢迢”跑一趟只为了证明“自己活着”,这给他们带来了很大不便。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方便市民进行养老年检,他们从今年2月初开始实行“人脸识别”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系统,目前仍为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为3个月。启动“人脸识别”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系统之后,不管人在哪里,只要手上有一部智能手机拍照,就可以通过互联网传输相片进行自助认证。
近日,在我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业务办理大厅记者看到,已有不少市民在此进行人脸信息采集,“首次建模即采集退休人员人脸信息成功后,不管退休人员在区外还是国外,都可以足不出户完成资格认证,有效地解决了长期以来离退休人员只能到指定地点或机构认证的问题,特别是高龄、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以及身在外地人员,不用再为认证的问题而劳神费心、舟车劳顿。”该工作人员说。
案例1:去世职工养老金被冒领法院强制收回日前,义马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对退休人员信息进行排查时发现,常某、王某两人存在多领养老金的问题。该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常某本人及所在单位沟通,常某主动退回了2480元,但对于剩余的5000元,常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归还。同时,工作人员经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始终无法联系到王某本人。随后,该中心将两人案件起诉至义马市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常某于去年4月退回了剩余的5000元;王某案件由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通知本人,若本人仍缺席审判,法院将依法冻结本人账户,强制执行退回其多领遗属补助4700元。
案例2:利用不同身份证号重复领取养老金王某是我市某企业职工,于2004年在湖滨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从2004年12月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2008年9月,王某以不同的身份证号码在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退休,从2008年10月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由于身份证的唯一性、排他性,王某重名重姓但身份证号不同,先后在湖滨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参保和办理退休的情况,当时并未发现。直到2014年6月,王某在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时,重复领取情况才被发现。发现王某重复领取养老金的情况后,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第一时间停发了王某在湖滨区和该中心正在领取的养老金保险待遇,并通知其到该中心说明情况。
最终,王某承认自己重复领取养老金一事,并于2015年1月,将多领取的养老金6万余元退回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账户。
提醒:冒领养老金将以诈骗罪入刑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将以诈骗罪论处,诈骗行为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冒领养老金”现象越来越突出,造成社保基金的大量流失。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退休职工,任何伪造、涂改证明材料,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都会触犯刑法,切莫触犯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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