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泉州今年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不同制度间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将提高至人均不低于320元/年;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00人以上。这是从昨日召开的泉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人均不低于320元/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分别增至130万、108万、62万、97万和97万人以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0%以上。今年,泉州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非公企业为重点,积极扩面,努力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落实不同制度间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缴费率,加快城乡居民保由“广覆盖”向“全覆盖”转变;按照省要求,各地出台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保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台商区)在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70元/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积极建立城乡居民保长效机制;各地要根据当地上年低保平均补差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调整提高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标准;推进老农保向城乡居民社保制度衔接过渡。
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建立健全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不低于320元/年。实行医疗保险周转金制度,逐步推进以基金总额预付为主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做好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医保服务质量协议管理工作,加强医保基金征收管理和稽核。大病保险的保费它会随着当地的实际发病率变化而调整。如果发病率低于历史医疗数据,那么保费就会降低;如果高于历史发病数据,保费会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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