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直十分重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并制定颁发了相关规定
对老年人开展养老需求评估,是提高养老服务效率与满意度的前提。长期以来,上海一直十分重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并制定颁发了相关规定。
2001年,上海市民政局出台的《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中,在全国较早提出了对入住机构老人的分级护理标准,根据老人的年龄、生活自理程度、身体状况及特殊要求,通过评估,将接受服务老人分为三级、二级、一级护理和专护,列出了具体的分级护理标准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分级护理内容,促进了机构养老服务的规范化。2013年,在相关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了海外的资料,由市民政局提出,市质监局发布,又出台了《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的地方标准,将接受服务老人分类为正常、轻度、中度与重度,但未对具体服务内容提出要求。同时,本市卫生、医保部门也相继制定颁发了《上海市老年护理医院出入院评估标准》和《高龄老人医疗护理需求评估管理规范(试行)》,对入院老人与城保老人开展模拟评估与试点评估。
但由于各部门不同的工作内容,形成了不同的服务体系与标准,且各机构缺乏有效的衔接,造成了重复评估,使部门的服务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在深度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下,随着养老服务形式的多样化,养老服务要求的多元化,制定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已迫在眉睫。据悉,本市各相关部门正在开展积极的调研与研究。
笔者以为,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应形成社会化的运作机制。一是组建跨部门的评估标准起草班子。评估标准的内容涉及民政、卫生、医保等相关部门,这些部门原来都有较完整的评估制度与成套工作内容,但面临养老服务新的改革,原有的制度标准与工作内容必然要进行取舍。拟组建一个跨部门的评估标准起草班子,由社会福利、医疗康复、医疗保险、财务经济、评估考核等方面的理论与实务方面的专家组成,经深入调研、资源整合、汲收国外成功经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形成一个符合实际、操作简便,统筹部门资源、惠及全体老人,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评估体系。通过打破长期以来,一直由部门起草法规的陈规,也可为下一步形成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打下基础。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轮候排队系统。通过统一的服务需求评估,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可根据评估结果,成为老年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服务资源不同的对应人群。由于服务资源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为完善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的有效对接,确保服务资源公平地服务于服务对象,在整合养老服务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的网络系统,拟建立统一合理的服务轮候排队机制,让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通过公开透明的排队系统,得到理想的养老服务。
三是培育民间的第三方评估队伍。目前,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的评估程序,大部分基本上由服务方负责完成,在规范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在制定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这方面的优势,此举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化运作的方法,及早开展对民间第三方评估队伍的培育,尽快对评估机构的准入、评估人员的资质、评估工作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形成社会化评估运行机制完整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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