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633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文件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全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州实现连续第11年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待遇的人员主要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调整的标准主要有五项:一是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保险金45元;二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基本养老金3元,同时按本人2014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增加调整;三是对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四是泸水、福贡、兰坪三县退休(退职)人员按三类区每遇增加20元,贡山县退休(退职)人员按四类区每月增加30元;五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未达到此次待遇调整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此次待遇调整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目前,全州已于4月底圆满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发放工作,并已将待遇调整后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至每位企业退休职工。
据悉,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涉及全州2014年12月31日前企业退休人员达3240名,全州每月增加养老金发放金额为73.22万元,补发2014年1-5月份增加金额366.12万元;全州人均增加养老金226元;经过养老金待遇调整后全州养老金人均月发放金额为2208元。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