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承吗?医保卡的相关知识
问:目前,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哪些方面?
答:今年,我市为贯彻落实新医改要求,放宽了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亲属下列费用:
1、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2、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中医治未病发生的费用。3、在卫生防预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疫苗接种费用。4、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问:医保卡使用有什么规定?
答:医保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供参保人及其亲属使用,不得透支、不得挪作他用,未经批准不得提取现金。医保卡不得转借、冒用,不得涂改及伪造。参保人有转借、冒用、涂改及伪造行为的,由社保、银行等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问:医保卡可在什么地方刷卡?正常情况下不能刷卡时用现金垫付后能否冲销?
答:参保人持医保卡在市内两定机构、卫生防预机构以及市外联网指定医疗机构的POS机上可刷卡消费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如因故不能刷卡结算的,参保人或亲属可凭参保人医保卡和身份证、亲属身份证、参保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凭证、医疗收费收据等有关资料,到各区社保局医疗保险科(股)办理核准个人自负金额冲销证明手续,再凭冲销证明到发卡银行提取医保个人账户冲销金额现金或转账。
问:医保卡资金使用情况怎么查询?
答: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拨、消费情况,可到发卡银行网点打印明细清单,发卡银行应提供相应服务,不能推诿拒绝参保人。
问:户口迁到市外的退休参保人,医保卡账户资金怎么办?
答:户口迁到市外的退休参保人,如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经市(区)社保局核准后,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发放至参保人本人的指定储蓄账户。
问:参保人需要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吗?
答:参保人需要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参保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市社保局或各区社保局办理关系转出手续,其医保卡中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结转到转入地的医疗保险机构。
无法办理转出手续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通过发卡银行转账或提现退还给本人。参保人或单位经办人凭市社保局或各区社保局出具的医保卡冲销单据,到发卡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问:医保卡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承吗?
答:参保人因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须办理医保卡的注销手续,其医保卡中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按法定程序继承;没有法定继承人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归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所有。
参保人家属或单位经办人凭市社保局或各区社保局出具的死亡待遇发放单据和医保卡冲销单据,到发卡银行办理医保卡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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