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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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作为职业风险,对工伤职工工作、生活影响严重,同时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为企业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是确保在工伤发生后,单位和员工的损失能降到最低点,消除双方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大保障。为此,2004年1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必须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对在工作中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员工以及因工死亡者遗属提供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表示: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有利于营造多赢局面。一是有利于维护工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的合法权益。没有工伤保险,员工一旦遇到工伤事故伤害,其本人及其亲属的基本生活需要等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等于编织了一张工伤员工保护网。二是有利于化解用人单位的职业伤害等经营风险。用人单位不参保,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昂贵的医疗费和补偿金负担会导致用人单位增加成本,严重的还会危害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三是有利于社会稳定。未参保员工一旦发生工伤,因权益得不到保障,容易引发少数人采取过激行为,危害社会安定。因此,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是维护员工利益、构建和谐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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