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险有哪些赔偿范围?意外险一年多少钱?
人身意外保险有哪些赔偿范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通常来说,人身意外保险是最值得投入的险种,其特点是保费低、保障高,所谓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的。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而在水里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它是身体内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
其特点一般是交费少,保障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一年意外保险需要多少钱
意外保险一年最低1000元,最高100万元。意外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值保险。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目前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在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一般由保险条款或者法院规定。有些财产险公司推出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还增加了被保险人可中途更换的条款。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这里的身体是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这里所指的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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