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变化 公积金贷款有哪些变化?
厦门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变化
一是缴存金额较快增长。全市共缴存住房公积金125.50亿元,同比增长12.36%。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实缴单位38062家、实缴职工97.20万人。历年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107.92亿元,缴存余额392.25亿元。
二是提取金额稳步增长。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87.25亿元,同比上升12.70%。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715.67亿元。
三是个贷发放明显增长。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6.55亿元,同比增长53.75%。截止今年9月底,累计为17.20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48.77亿元,贷款余额367.96亿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为3922478.28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3679647.61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为93.81%。
厦门公积金贷款有哪些变化?
1、贷款资格有所调整
原政策规定,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除须符合原政策规定的贷款资格外,职工家庭还应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2、施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标准有调整
原政策规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款的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款的50%。不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政策调整后,首付款比例标准将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住房贷款记录包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贷款)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体现的住房贷款记录。
今后,我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发生变化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还将随之相应调整。
3、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及执行时点将调整
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60%)时,系数为1.2;流动性正常(60%≤贷款使用率<85%)时,系数为1;流动性不足(85%≤贷款使用率< 90%)时,系数为0.8;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90%)时,系数为0.6。
目前厦门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6。
4、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将动态管理
根据新政策,当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系数低于1时,将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当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高于(含)1时,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目前,根据我市实际情况,7月1日起厦门将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
公积金贷款期限怎么算?
1、不得高于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期限: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最长为3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2、商转公贷款不得高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剩余期限。
流动系数:目前厦门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6,相同条件下,相当于可贷额度打6折。
综上所述,厦门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变化的一些详细内容就这些了,对于厦门本地的来说那是非常放方便且快捷的,当然了,其他的省份城市也会改变政策,以让大家更方便更放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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