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印发《实施意见》 老年人康复辅具纳入保险支付范围
【记者 朱艳霞】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直面在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和消费端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优质服务供给总体不足,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不够,专业养老服务人才缺口较大,养老服务结构有待优化等问题,以及养老服务消费政策体系有待健全,服务标准、信用体系、监管制度亟需加快完善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6大方面措施,进一步培育发展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养老服务消费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包括: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繁荣老年用品市场、加强养老服务消费支撑保障、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业态、提高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优化养老服务营商和消费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在《实施意见》中,商业保险被多次提及。
其中,在繁荣老年用品市场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
在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业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拓宽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
在提高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提升保障水平,有效提高老年人综合消费支付能力;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团体型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险种,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引导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保,不断提高当前消费能力,有效解决养老后顾之忧;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老年人旅游险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险种,多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保障;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鼓励养老服务人员投保职业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险种,通过保险机制有效分散经营风险。
此外,还提到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建立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满足多元化照护需求。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的有益补充作用,解决不同层面照护服务需求。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