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籍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险由城府全额出资
日前,武汉市为武汉籍外出务工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武汉市在全国的首创。从2007年至今,财政累计投入资金约2100万元,连续13年坚持开展意外伤害保险工作,400万人次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参保对象不缴费。
“多亏政府,如果没有这笔意外保险金赔偿,家里搞不好就要变成贫困户了。”日前,50岁的农民工郭小生说。郭小生来自黄陂区蔡甸乡,以打杂工为主。今年3月,他在卸货时被重物砸伤,经过查勘和审核后,郭小生获得保险公司赔付20000元。
据悉,为了促进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武汉市新一轮意外伤害保险还将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企业务工的农民工纳入了参保范围;根据发生意外伤害后住院较多的实际情况,该市将因病住院治疗的赔付标准由15000元提高到了20000元;同时,将精准扶贫对象的赔付和慰问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30%。新一轮意外伤害保险还提高了参保理赔的便捷度,将赔付资金到位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到了7个工作日。
据了解,去年10月,武汉市还实施了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在汉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按照该规定,在武汉市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及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由项目承建企业按照劳动雇佣关系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所有职工。
此次,新规设计了下调基准费率、总量递减费率、3年周期浮动费率的费率结构。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总造价)为基数缴费的项目实行阶梯费率:10亿元以下的,基准费率为1.2‰;10亿元(含)至50亿元的,费率为1‰;50亿元(含)至100亿元的,费率为0.8‰;100亿元(含)以上的,费率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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