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用个人要承担吗?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费用个人要承担吗
工伤保险费用不需要个人承担,因为其中工伤保险对于员工来说本身是具有福利性的。工伤保险的这部分费用是属于专款专用,国家不向工伤保险费用征收任何的税费,而且由国家财政对于工伤保险费的支出承担主要的经济压力。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
2、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3、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费:
1、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致残:
1、一级伤残赔偿金额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赔偿金额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赔偿金额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次类推至十级伤残赔偿金额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里的亲属是依靠死亡职工生活、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抚恤金的数目没有规定,但是其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总结:以上就是本文关于工伤保险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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