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内容有哪些?男性职工生育津贴报销条件有哪些?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也应当积极的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福利待遇。而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简单的来说,生育保险是社会统筹类保险,只要是参加工作的职工,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替其缴纳,不区分男女。
生育津贴内容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生育保险主要是补偿因怀孕和分娩中断劳动的女职工,但是女职工流产后并不必然不享受保险。事实上,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并且流产时仍然在参保,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参保一年是累计时间,也就是说,只要在此之前,累积起来有一年就可以。
男性职工生育津贴报销条件有哪些
1、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4、《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总结:以上就是本文关于生育津贴的相关内容了,更多社保问题,可以在保险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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