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明如何办理?在就业失业金没领怎办?
在我们工作之后,我们入职单位会在我们签订合同之后的30天内,为我们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就涵盖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其实很多都会将它忽略,为什么?因为我们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享受不到失业保险的待遇,只能在我们非自愿失业的时候,才能享受的到(非自愿失业的情况就像被公司开除)。当我们非自愿失业的时候,我们需要办理失业证明,那么这失业证明如何办理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说。
失业证明如何办理
对于失业的人来说,怎样办理失业证明?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在就业失业金没领怎办
失业金是有账户的,没有领取没有什么关系,上班之后就有工作了是不能领取的,只有在非因本人原因失业的时候才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总结:失业保险待遇其实并不难享受得到,不过还有一个前提就是一道要注意至少要缴费满一年才能享受得到失业保险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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