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可以同时报销吗?工伤保险误区有哪些?
我们的社保中包括了我们的五个险种,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就是其中的两个。对于这两种保险有很多人也常常会弄混,尤其是在我们受伤要报销费用的时候。那么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可以同时报销吗?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误区有哪些?下面我们看详细内容。
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可以同时报销吗?
如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用一切都由工伤保险支付,是不能使用医疗保险的。而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非因公负伤使用的,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1、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险种,工伤保险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而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非因公负伤或因患病的基本医疗费用。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应由单位在1个月内报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被认定为工伤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经过工伤认定,医疗费用全部由工伤保险承担,是不能使用医疗保险的。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为不是工伤,则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所以,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能同时报销的。
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并由用人单位偿还。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经办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误区有哪些?
误区一、下班途中买菜接孩子受伤都算工伤
很多人以为在上下班途中买菜接孩子受伤都可以算工伤。其实不是,而是要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根据工伤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双方具有劳动关系;2、发生伤害事故是在上下班途中;3、责任事故认定中,本人没有责任;4、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引起的。所以,能否算工伤,应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误区二、回家必须回自己的家
很多人以为,在上下班途中,只能是在回自己的家途中遇到意外伤害才可以或得赔偿。这也不是的。“上下班途中”,该路径有多种选择,并不一定指自己的家。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往返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居住地,并且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加上交通事故中无责,遇到伤害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有关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详细内容,更多咨询可以在本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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