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近日,有朋友感叹自己的车险保费突然比去年贵了很多,对此不是很理解。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12个地区纳入第二批新的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范围。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安全驾驶比以往能享受更大折扣的保费优惠,上年不出险保费可优惠15%,而连续两年、三年未出险更可优惠30%、40%。同时出险次数越多,保费上浮越高,比如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 什么情况下会对保费产生重要影响呢? 据悉,一是车险保费与驾驶行为密切相关。不出险或出险很少的车主,保费将越来越低;而常出险的车主,今后的保费就可能很贵了,每出一次险保费可能就会大幅上升。 二是同价位车型车险保费完全不同。此次将机动车辆零整比与车险费率挂钩(零整比,就是指配件与整体销售价格的比值),如果你选择了购买了一款“零部件价格”很高的汽车,那么你将承受着车辆保费比其他同位价车辆贵的事实。 三是将与交通行为密切挂钩。车主购买保险时,除了关注出险理赔次数外,更为关注的是与交通违章挂钩。违章行为多的车主要承担更高的保费。 车险投保需谨防三大误区 误区一:12万以下交强险均可赔。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122000元的限额不是所有的损失费用简单的相加。例如: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 以仅购买交强险的车主来说,如不小心追尾蹭到一台宝马,宝马损失1万元,交强险最高能赔偿2000元,剩下8000元车主需自掏腰包。 误区二:上了“全险”,出险了就赔。实际上并无“全险”这个概念。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座位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a险种。对于玻璃险等特别险种是不包a含其中的,投保人要了解每个险种的承保范围才能按需投保。 误区三: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保险并非万能钥匙,如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醉酒、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情况,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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